根据《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党发〔2021〕47号)(以下简称《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发〔2024〕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3年12月1日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及标准等次、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其他规定均按照《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23年1月15日—2月1日,各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动员部署、组织教职工个人填写《2023年度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结合师德考核优秀情况,确定评定等次,按拟定指标评出本组先进工作者。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并上报师大备案。
四、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如下:
(1)《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二份)
(2)《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二份)
2.专业技术考核优秀者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
(2)《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院处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6,纸质版二份)
(3)《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二份)
校级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按照“一日一星”标准报送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300字以内个人事迹概要(电子版)、工作理念(电子版)、个人照片(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大小为1M以上,清晰度高)。
1月22日前,各处室将所属人员的《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二份)交学校办公室。
2月1日前,各处室将所属人员的《202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二份)交学校办公室。个人材料请打包并以个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办公室邮箱hbsdsyzxbgs@126.com,纸质版材料交学校办公室。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加分和减分项清单.docx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2023年度(院处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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