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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街店铺招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次数:0

为了加强临街店铺统一管理,保证学校收益,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临街店铺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管理,负责招商和日常管理工作。

一、商铺情况:全装修,带独立卫生间,水、电、暖齐全,分装电表、水表;分大、小房间共7间,面积的确定以图纸为准。水电暖费用按商用类收费标准按季度收取。

二、经营模式: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招商出租。为保证商户收益,尽量采取经营项目不重,对相同项目进行竞价出租,出价高者中标。

三、禁止经营范围:为了保证学生健康,引导学生合理消费,凡经营烟酒饮料、餐饮、网吧、培训班、机械加工制作等不允许承租;特别是针对中小学生出售的小食品(5角零嘴)、玩具、抽奖消费、赊账消费等属于禁止项目。

四、管理方式:承租者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

承租者与校方一年签订一次合同,不能私自转租,私自转租者取消承租合同,保证金不退。承租者签订合同时需要交纳保证金,大间3万元,小间2万元。

临街店铺实行门前三包政策,上班期间不允许播放音响。承租者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管线布置,如须更改,必须以文字形式上报校方,经过校方同意方可实施。牌匾由承租人出资校方指定安装。承租者在使用商铺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承租者自费修缮。

五、合同终止:如校方由于外部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承租方,并在房租退还上给予承租者优惠;承租方如果退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校方。

承租者如在经营中发生违规、违法现象,由承租者负完全责任,与校方无关。

六、报名登记:

凡有意承租者且经营范围符合上述第三条之规定,由本人带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总务处登记报名。

报名时间: 9月16日(星期二)上午8点至下午5点

联系电话:68098510 霍老师

                                   总务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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