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师范大学委员会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党发〔2021〕47号)(以下简称《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河北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校发〔2024〕2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教职工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5年12月1日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要求
考核内容及标准等次、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其他规定均按照《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26年1月26日—3月5日,各考核组根据实际情况,动员部署、组织教职工个人填写《2025年度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结合师德考核优秀情况,确定评定等次,按拟定指标评出本组先进工作者。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公示并上报师大备案。
四、材料报送
1.提交材料如下:
(1)《2025年度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二份)
(2)《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二份)
2.专业技术考核优秀者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材料如下:
(1)《2025年度先进工作者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
(2)《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院处级)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6,纸质版二份)
(3)《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度先进工作者审批表》(附件7,纸质版二份)
3.提交时间:
2月3日前,相关处室将所属人员的《2025年度河北师范大学师德师风年度考核表》(附件2,纸质版二份)交学校办公室。
3月5日前,相关处室将所属人员的《202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4,纸质版二份)交学校办公室。专业技术考核优秀者个人材料请打包并以个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到办公室邮箱hbsdsyzxbgs@126.com,纸质版材料交学校办公室。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师德师风考核加分和减分项清单
学校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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