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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0

根据冀人社发[2010]57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晋级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逐级晋升、分类评价的原则。

二、各岗位空岗情况

1.副高级职称岗位:

五级岗位5个;

六级岗位4个。

2.中级职称岗位:

小学八级岗位1个、中学八级岗位1个;

小学九级岗位1个、中学九级岗位8个。

3.初级职称岗位:

十一级岗位4个。

三、晋级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申报条件

申报五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原则上在六级岗位任职满五年及以上者。

申报六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在七级岗位任职满五年及以上者。

申报八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在九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申报九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在十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申报十一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四、不得晋级条件

1.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3.发现在外兼职、兼课、乱订资料、乱收杂费等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的。

4.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给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6.年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

7.所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

8.晋级过程中存在拉票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晋级聘用程序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  公布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  教职工个人根据各级岗位空岗数及申报条件提出岗位晋级申请。

3.量化考核  由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对个人量化评定,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其中量化占总得分70%,学术委员会投票占20%,领导小组投票占10%。

4.确定人选  综合考虑各级各岗排序情况,召开学校党委会,研究聘用人选名单,公示一周。

5.审核批准  报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六、聘用工作安排

1.11月25日,学校公布岗位晋级工作实施方案。

2.请申报人员务必在11月26日下午5:30前到学校办公室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岗位等级申请表》。未按时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3.12月2日至12月5日学校组织进行申报情况统计,测评、考核。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拟聘人员,公示一周。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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