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人社发[2010]57号《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现将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公布。具体内容如下:
一、晋级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业绩的原则。
3.坚持按岗聘用、逐级晋升、分类评价的原则。
二、各岗位空岗情况
1.副高级职称岗位:
五级岗位5个;
六级岗位4个。
2.中级职称岗位:
小学八级岗位1个、中学八级岗位1个;
小学九级岗位1个、中学九级岗位8个。
3.初级职称岗位:
十一级岗位4个。
三、晋级申报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各岗位申报条件
申报五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原则上在六级岗位任职满五年及以上者。
申报六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在七级岗位任职满五年及以上者。
申报八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在九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申报九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在十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申报十一级岗位须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在十二级岗位任职满三年及以上者。
四、不得晋级条件
1.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3.发现在外兼职、兼课、乱订资料、乱收杂费等行为,经制止仍不改正的。
4.拒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学校造成严重影响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规章制度,给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6.年度累计旷工3天以上,迟到、早退10次以上的。
7.所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
8.晋级过程中存在拉票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晋级聘用程序
专业技术岗位晋级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 公布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及岗位任职条件。
2.个人申报 教职工个人根据各级岗位空岗数及申报条件提出岗位晋级申请。
3.量化考核 由学校聘用领导小组对个人量化评定,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其中量化占总得分70%,学术委员会投票占20%,领导小组投票占10%。
4.确定人选 综合考虑各级各岗排序情况,召开学校党委会,研究聘用人选名单,公示一周。
5.审核批准 报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六、聘用工作安排
1.11月25日,学校公布岗位晋级工作实施方案。
2.请申报人员务必在11月26日下午5:30前到学校办公室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岗位等级申请表》。未按时交表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3.12月2日至12月5日学校组织进行申报情况统计,测评、考核。
4.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拟聘人员,公示一周。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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