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17年我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12月1日在册在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德”和“绩”的表现,即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次标准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四、考核方法及步骤
(一)2017年度考核工作以教研组为单位,各组优秀等次人员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总数的15%以内;各组将优秀人员排序,确定第一名参加校级先进工作者推荐,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测评产生校级优秀人选。
(二)每个教职工都要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平时表现进行总结,各考核小组要采用述职测评办法进行,确定本组人员考核等次。
(三)中层干部考核采取民主测评方式进行。
五、关于见习期等人员的考核及确定等次问题
(一)对正在见习或试用期未满人员,应进行考核并写出评语,其考核结果作为转正定级、认定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分配工作的依据,但不确定等次。
(二)对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暂缓确定等次,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三)因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年度半年的人员,不定等次。
六、考核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1月9日(周二)下午4:50,学校在综合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中层干部、中小学教研组长会进行动员部署。
2018年1月10日至11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填写考核表,进行组内考核,确定等次,指导组长于1月12日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周二)下午4:00,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评选校级先进工作者。
七、工作要求
(一)年终考核是一项常规而又严肃的工作,涉及教职工的年度工作评价和切身利益,是岗位考核、调整、评聘和职务变动的依据,各考核组和教职工要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严禁拉票等现象,一经发现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取消评先资格。
(二)考核组分组情况和推荐指标。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月9日
附件1:2017年度考核表正面.doc
附件2:2017年度考核表反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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