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冀教人〔2017〕4 号文件要求,经河北师大人事处评审推荐,拟推荐我校韩振强副校长作为第五批河北省中小学骨干校长培养对象并上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如有不同意见,请向河北师大人事处反映。
公示期:2017年4月25日至4月28日。
学校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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