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精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评聘结合”,经个人申报、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学校研究决定,拟聘任以下人员:
四级岗位:王昕
十级岗位:闫文娟
公示期:2017年4月21日——27日。
如对以上人选有异议,请向蒋凤春书记反映,联系电话:68098502。
学校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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