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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教育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发布时间:2014-03-07 浏览次数:0

中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晨英                 

副组长:王  昕

成  员:柳文茂  韩振强  贾东江  杨朝霞  肖丽红 

柴春华

职  责: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我校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意见和措施;履行学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协调、督导等职责。

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贾东江

成  员:黄克震  杨  松

职  责:向领导小组提出学校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指示精神的意见建议;研究起草学校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征求、汇总群众意见,起草整改工作方案;指导、督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实践活动;负责与师大具体联络,并请示、汇报与活动相关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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