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需要,决定以招标方式采购一批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名称:校园电子监控设备系统;
二 招标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 施工地点: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校园 ;
四 投标人报价包括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约定的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包括:设备货款、运输搬运、安装调试、培训工作、合理利润及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 质量要求及服务:所提供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按照厂家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售后服务;
六 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95%,一年后付合同款的5%;
七 供货日期及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
八 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电子警察”制造、加工、安装施工能力和设备采购、系统集成、生产经营权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信誉,有经营实力,有足够的技术力量,能独立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不得分包,转包;
4.投标人应具有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九 投标须知: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11日上午10点;
2.定于2014年6月11日下午14:30在河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6楼第一会议室召开评标会,请投标厂商派代表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书、投标押金(信封封存盖章)准时参加,过时不候。
3.凡参加投标的厂商,交纳2000元投标押金,若未中标,投标押金如数退还,若中标,作为厂家履行合同初期的信誉担保。若中标后违约,投标押金作为违约金不退还。投标厂家需缴纳300元作为评标费用。
4.不清事宜,请与杨老师(0311-68098519)联系
5.需根据我方需求自行踏勘现场
河北师大附属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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